日前,青岛市教育局下发了《关于公布青岛市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2023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》(青教办字[2023]26号),我校推荐的3项课题中有2项获批立项,具体名单如下:
序号 |
学院 |
负责人 |
项目名称 |
项目类别 |
1 |
继续教育学院 |
崔晓敏 |
校地融合背景下基于相关利益角度的高校产业学院教育风险评估 |
高教发展专项一般 |
2 |
大专文理基础学院 |
孙振波 |
体教融合背景下青岛市大中小学体育课程一体化建设研究 |
教师专项一般 |
据悉,根据青岛市教育局《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》,经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第三方专家评委评审、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,本次共确定265项青岛市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2023年度立项课题。
就进一步做好全市规划课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开题论证
各课题组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组织开题。开题工作由科研处统一组织,课题的开题报告、开题论证会专家名单(姓名、单位、联系电话)及一张开题会议照片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kyjyjcyjzx@qd.shandong.cn。
二、过程管理与结题鉴定
市规划办将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和结题审查,注重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。重点课题提交结题申请前,需提交成果专报一篇,成果专报通过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发布后,方可结题。结题审查中发现研究报告质量不高及存在其他《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三十条规定应撤项问题的,将予撤销课题,课题主持人及所在学校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规划课题。严格控制课题结题通过率,对未能通过结题审查的课题,提供二次结题机会,二次结题仍未通过的,予以撤销课题。
三、成果培育与转化
完善课题项目化研讨交流机制。鼓励各课题组主动提交课题成果专报、承办成果交流研讨活动,推进课题研究成果交流、培育和转化。对具有示范价值的课题研究经验和成果,市教科院将通过组织专题研讨会、现场观摩会和成果鉴定会等形式,搭建高端平台,促进优秀成果的进一步培育提升、推广转化。
(科研处)